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第1610号
点击量: 发布时间:2026-01-29 10:30:37

  提出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的奋斗目标,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进一步明确指出: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,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。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,推进荒漠化、石漠化综合治理。指出:“要大力加强防沙治沙工作,依靠广大群众,运用先进技术,努力实现从‘沙逼人退’到‘人逼沙退’的转变。”这对我国的生态建设和防沙治沙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。据刚刚发布的第四次全国荒漠化沙化监测结果,全国沙化土地面积173.11万平方公里,占国土面积的18.03%。尽管经过多年的坚持不懈地治理,沙化土地面积有所减少,但沙化土地总量仍然很大,大部分沙化土地尚未得到有效治理,这些需要治理的重点地区,立地条件越来越差,治理难度越来越大,治理成本也越来越高。目前全国还有31.34万平方公里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,保护利用不好,极易变成新的沙化土地。沙区特别是西部重点地区多属于干旱半干旱地区,自然条件差,生态状况仍处于恢复的初始阶段,稳定性较差,如不加大保护治理力度,已经完成初步治理的建设成果也有可能前功尽弃。新疆、西藏、青海、甘肃、陕西、宁夏、四川等西部省区和内蒙古、河北北部地区以及东北西部地区是我国土地沙化的重点地区,这些地区沙化土地面积大危害重,加快治理已经刻不容缓。第一,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。西藏、青海、新疆三省区直接遭受风沙危害的农田120万公顷,草场2300万公顷,三省区有2700万人口和1500万少数民族人口直接遭受风沙危害。据中科院监测,沙化危害对西藏农牧业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.2亿元,造成农牧民年人均减收近400元。巴丹吉林沙漠每年以8-10米的速度侵蚀民勤绿洲,四川西北部因沙化扩展导致天然草场生产力下降近50%,内蒙古阿拉善地区每年沙尘天气日数都占全年的1/3以上,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。第二,是保障交通安全运营和江河安澜的迫切需要。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,全国受沙害影响的铁路有19条,公路总长11100公里,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,仅内蒙古严重阻沙路段就达2892公里,每年直接经济损失4275万元,被誉为“天路”的青藏铁路,也有200多公里正遭受着风蚀、沙积、沙埋的威胁,给铁路安全运营埋下隐患。西藏贡嘎机场受沙尘天气影响每年关闭20余天。黄河上游的龙羊峡水库,因泥沙淤积导致库容缩小,使用年限缩短50年。乌兰布和沙漠在西北气流的影响下,向东扩展直接威胁黄河,影响京津,仅磴口段每年向黄河输沙近亿吨,对下游水利工程的泄洪能力造成重大影响。第三,是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。据不完全统计,西藏、青海、新疆三省区每年沙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0多亿元,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27%,农民人均纯收入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。沙化危害最严重的新疆和田地区,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2667元,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。内蒙古阿拉善地区因沙化危害导致近4万人处于贫困线年由于沙化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达871万元,是当年全县财政收入的1.71倍。第四,是保障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迫切需要。西藏、新疆、内蒙古等省区,是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疆地区,战略区位十分重要。由于风沙肆虐,当地各族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不仅生活贫困,而且长期生活在生态恶劣的环境中,这种境况如不尽快扭转,对边疆稳定,民族和谐,国家安定将构成严重威胁,后患无穷。为落实提出的“努力实现从‘沙逼人退’到‘人逼沙退’的转变”的要求,实现确定的建设生态环境良好国家的奋斗目标,建议从“十二五”开始,设立防沙治沙专项资金,启动实施全国重点地区防沙治沙工程,通过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,重点防治与区域防治相结合,人工治理和自然修复相结合,采取综合措施,保护和恢复沙区植被,从根本上改善沙区生态状况,保障和推进全国生态环境明显改善。